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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电风扇出口不再领许可证 输出PDF Recommend to my friend via E-mail(推荐给朋友)
2008-02-20

近日,不断有企业向宁波海关咨询,有关自行车、风扇的出口许可管理是否已经取消。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07年第101号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取消自行车和电风扇的出口许可证管理,也就是说自2008年1月1日企业不再需要申领上述货物的出口许可证,海关也不再验核此类商品的出口许可证。根据《2008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08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共有47种(471个8位HS编码),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宁波海关提醒企业,在出口上述产品时应认真做好有关单证的衔接工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缩短通关时间。
 

 

 

最近更新 ( 2008-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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