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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三举措降低进境木质包装行政处罚案 输出PDF Recommend to my friend via E-mail(推荐给朋友)
2008-07-17
2008年上半年,镇海口岸进境木质包装共行政处罚42批次,其中简易程序33例,立案9例,同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7.7%和67.9%。镇海办事处通过三项措施实现进境木质包装违法案件大幅降低:
积极宣贯木质包装法规政策,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样形式针对进境木质包装行政处罚的类型及程序、IPPC标识的含义和识别、“黑名单”措施、以及进境木质包装检疫周期等各种问题为企业解疑答惑,做到让企业知法、懂法、守法。
切实落实“黑名单”政策,严格执行“黑名单”企业进境木质包装100%查验措施,加强“黑名单”企业货证核实、IPPC标识核对和上报请示制度,以严惩失信企业的失信行为。
严格控制进境木质包装取样、送样、鉴定各环节的停留时间,做到当天取样,当天送样,24小时内鉴定完毕,最大限度地节约时间,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杜绝逃避进境木质包装申报检疫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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