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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监管条件商品过渡期的通知 输出PDF Recommend to my friend via E-mail(推荐给朋友)
2008-10-22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稳定外需,促进外贸出口,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将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的过渡期政策(详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采取临时检验检疫措施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8]807号))延长至2009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最近更新 ( 2009-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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