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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欧盟RAPEX警报不安全产品六成源自我国值得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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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0 |
4月20日,欧洲委员会发表了《2008年非食物消费品快速警报系统运作报告》。据统计,2008年欧盟成员国采取措施,阻止不安全产品投放市场,并通过快速警报系统(RAPEX)发出警报达1866次,较上年增长16%。在被发现的所有不安全产品之中,表明中国(包括香港)为产品原产地的个案占59%,所占比重近六成,较2007年上升7%。报告指出,多年来,来自中国的产品占RAPEX警报个案的多数,这种情况既反映中国制造的消费品在欧洲市场有很高的市场渗透率,亦显示各项防止不安全产品从中国流出的计划取得了一定成效。 欧盟设立RAPEX的目的,是确保一旦某成员国发现非食物消费品存在危险,可迅速将有关讯息通报其他成员国当局和欧委会,以便制止该等产品向消费者供应。自RAPEX启动以来,09年是第五次发表年度报告。2004年发出警报约140次,而2008年已增加超过10倍,警报达1866次。2008年,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有26个成员国以及挪威通过RAPEX发出警报,其中德国、西班牙、斯洛伐克、希腊和匈牙利发出的警报占50%。RAPEX警报涉及最多的产品类别如下:玩具(警报498次,占32%);电器(警报169次,占11%);汽车(警报160次,占10%);服装、纺织品及时尚物品(警报140次,占9%);儿童护理用品及儿童护理用设备(警报89次,占6%)。警报的五大类主要风险涉及为损伤(警报366次,占20%)、化学品风险(警报341次,占19%)、窒息(警报285次,占16%)、电击(警报282次,占15%)及火警(警报185次,占10%)。如警报涉及的玩具大多构成窒息风险(因有细小部件)和含有过量化学品(如邻苯二甲酸盐、铅及其他重金属等物质)。在1866项警报中,1545项是属于所谓严重风险警报,其中50%须由当局采取强制性防控及限制措施(如禁制产品出售、责令产品下架等)。其余的个案则大多由业者自愿采取措施,以履行其保护消费者安全的责任。 消费品安全问题已经受到世界各国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的关注。近年来,随着中国产品走向世界以及配额逐步取消使我国产品出口量持续扩大,在产品安全问题上,我国相关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纠纷频发,每年为此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据国家质检总局调查表明,2007年,中国出口企业因受国外贸易壁垒的影响,损失近500亿美元。虽然08年RAPEX报告承认,没有证据表明,警报数目之所以上升,是由于来自中国的产品品质与过去几年相比有所下降。然而,透过报告统计的相关数据,我们也应理性地看到,我国出口产品中确实存在着一些质量隐患与问题。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希望报告中指出的一些严峻事实,能够引起贸易销售商及出口企业的高度重视。质量安全是任何产品的关键点,也是实现企业利润的前提。针对频发的欧盟警报事件,企业应从思想上重视自身的产品质量,尤其是儿童产品。其次,根据RAPEX召回产品的质量缺陷对自己的产品在设计、来样、成品等过程中的风险存在点进行评估和自检,竭力减少不合格产品被召回引起的巨大损失。此外,还要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技术性措施的发展状况,加强原材料的选购和检测,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进口国安全要求,把质量隐患消除在前,从而最好地保障中国产品的质量,维护中国企业的信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