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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口发动机偷逃15%关税的“潜规则” 输出PDF Recommend to my friend via E-mail(推荐给朋友)
2009-07-02
为偷逃15%的关税,将“点燃式发动机”税则号伪报成“压燃式柴油发动机”税则号的走私形式已成目前一些企业进口发动机的潜规则。今天从成都海关获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成都展望能源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黄谋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黄谋正是栽在了这个自认为无人知晓的“潜规则”之中。
据悉,此类案件发案在全国呈上升趋势,仅去年3月在上海就破获了7起这样的案件,货值1.1亿元,涉嫌偷逃税款1334万元。为此,海关总署在调阅了全国口岸进口柴油发动机数据分析中发现,天津、大连等8个关区共有400余台进口柴油发动机与上海侦办案件中涉嫌走私发动机的品牌、型号、价格、重量等参数基本相同,货值逾2亿元。案件表明,其走私手法已成为业内的潜规则。为此,海关总署展开了打击燃油发动机走私案的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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